张力律师,现供职于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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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教授讲授《物权法》分类:闻涛 04-21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社科院博导信春鹰应省直工委邀请在河北会堂讲授《物权法》。 信教授首先声明自己主攻的是宪法、行政法,不是研究民商法的,尔后主要就《物权法》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意义进行了讲授。 整场讲座,最精彩的应该是对制定过程的介绍了,她分析了制定《物权法》的两大难题,一是,缺乏文化支持,我国自古以来就缺少对物权的文化支持,"富不过三代",人们缺乏恒产意识,个人财富积累少,社会财富得不到尊重,烧杀抢掠,打砸抢,火烧阿房宫,把对人的仇恨转嫁到物上;二是,意识形态问题,巩教授的一封公开信揭开了意识形态争论的序幕,使<物权法>险些夭折。信教授对《宪法》中“神圣”字眼进行了解读,批驳了公私财产平等保护的“违宪”一说 ;指出某些反对《物权法》出台的人的煽动性理由其实是偷换概念。 最后,信教授分析了该法的意义,一是对政府行为设定了边界,公权与私权的边界更清晰,同时也就增大了行政成本,依法行政的任务会更艰巨;二是对公民个人的意义,让每个公民都成为社会财富的主体,鼓励每个人积累财富;三是对社会的意义,促进社会财富的积累。 信教授在谈到重庆最牛钉字户的成功解决时说到,我国政府学会了和解,这在中国法治史上应写上一笔。 最后,信教授总结说,《物权法》是标志性的法律,使产权清晰、保护平等、规则透明,肯定会激发社会财富的加快增长。同时,政府有了对手,社会管理会走向一个新的水平,没有这个对手,政府做事会很随意,有了这个对手,事做的会更好。 该次学术报告由省委常委、秘书长张力主持。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shuofa.blog.inhe.net/tb.do?diaryId=33439 评论列表添加评论博客手拉手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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