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律师,现供职于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向边伟同志默哀!分类:无 昨天我的骑车子载人案被评为河北省十大案件而在《燕赵都市报》公布,一年的努力终于划上了句号。当我为做出的这点并非所有人都可以理解的事情沾沾自喜的时候,却无意间忽略了一个大事件。 看到这篇留言,我才想起尚欠一份文债。 不管是交警还是协管员,他们是最为辛苦的一群人,是直接和行政相对人接触的一群人.群众往往出于一种个人小利益的考虑,喜欢注意个别人的大肚子而联想到腐败,而不原意观察他们因风吹日晒而黑黝黝的脸膛,总喜欢注意他们的风光而忽视他们为了维护交通安全忍冻街头巡逻的身影。 但是,我们不应该一味陷入一个美好正直生命逝去的悲痛之中。 在悲痛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我们的执法管理、我们的执法技术上,是不是还存在亟待改进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已经取消了罚款指标的分配?我们在提高交警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上是不是下了足够大的气力?是什么力量促使边伟同志冒着生命危险用身体拦截违章车辆?在科技水平如此发达、车辆登记如此完善的今天,难道就没有其它的查处方法? 在行政领域,行政方强调秩序,强调效率,(如果说还强调“利益”,就不是小集团利益,应该是社会利益);而我们行政相对人则强调的是,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这两方,好像是永远不可融合的双方,看似是对立的。其实不然,它们是相通的,殊途同归。比如,我告交管局的案子,我更愿意把它当作一个公益诉讼,我并非为了20元的蝇头小利,事实上,官司打赢后我也没有去取,还搭进了近200元的诉讼费。有人说,我是为了炒作,这么说,倒是说对了一半,即使认可这种炒作,其目的也是为了促进我们交管部门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最终还是意在促进我们交通秩序的好转。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的案子,与边伟同志的努力,是一脉相通的,当然我要渺小的多----边伟同志是用生命唤起人们的思考,而我则仅仅用不足200块钱和短短的一点时间激发一种意识。 边伟同志去了,留给我们的是无穷尽的思考。他唤起的是人们的守法意识、公民意识。他告诉我们,全社会要善待交警,尊重交警,包括交通立法者、交通管理者在内的所有支配交警、掌司交警考评的机构,更要善待交警、尊重交警的劳动,为他们创造一个依法行政、安全行政的环境。 向边伟同志默哀!向所有坚守在大街小巷矗立寒风的交警朋友致敬! 2006年2月29日写于豫园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shuofa.blog.inhe.net/tb.do?diaryId=20605 评论列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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