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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边伟同志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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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我的骑车子载人案被评为河北省十大案件而在《燕赵都市报》公布,一年的努力终于划上了句号。当我为做出的这点并非所有人都可以理解的事情沾沾自喜的时候,却无意间忽略了一个大事件。
   是素素网友提醒了我,她说:今天全市关注的焦点事件是为因公殉职的好交警边伟同志举行的隆重悼念活动,而你还在对自己的屁大一点事迹沾沾自喜,得意洋洋,真替你脸红!  

  看到这篇留言,我才想起尚欠一份文债。
   12月18日21时,桥西交警大队交警边伟上路查车时,一辆白色中型面包车拒不接受检查,在用车顶着边伟驶出10余米后,又轧过其身体逃逸而去。边伟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
   我是第二天早晨才知道这个事情的。我所蒋辉副主任把我叫过去,大概说:交警很辛苦,是个很危险的职业,青年报报道了昨天晚上的事情,得到这个消息,心里很不适滋味,我们应该表示慰问,考虑一下是发个慰问函还是在博客上发个帖子? 
   我急忙找了相关报道,看到这样的消息,心情也很沉重,忙活了一天,因无法平静下来,没有作出任何行动。
   第三天,我有急事打车从家里出发到所里,司机告诉我:肇事者的车牌号还没有查清,他一个朋友在现场把号记了下来,在等悬赏。我听该司机这么轻描淡写的说,非常气愤,让他劝一下他的朋友协助公安部门抓获逃逸者,他好像不为所动,下车时我就记下了他的车型,准备与有关部门联系----这应该是公民最应该做的吧。可我最终也没有下定决心给公安部门打电话,最后拨通了青年报一个朋友的电话,他答应跟采写该报道的记者联系。在县里办完事,刚回到所里,就接到了一个朋友的聚会电话,席间有交管部门的两个同志,我于是问起车牌号的事情,他们说:当时一同执勤的民警追了一下,记下了车牌号。我这才放心下来。
  素素质问:你为这个社会贡献了什么?骑车带人是违法交通规则的,与开车撞人在性质上没有区别,这个道理连小学生都知道。虽然我与你和他都素不相识,但是人心自有一杆秤,谁轻如鸿毛,谁重如泰山,不言而喻。  
   至此,我才清楚,素素是一个普通的市民,我们没什么两样,她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正义感,为逝去的边伟为逃逸的肇事者的一种悲悯情怀发出的责问。
  对这些责问,我全部接受。 

  不管是交警还是协管员,他们是最为辛苦的一群人,是直接和行政相对人接触的一群人.群众往往出于一种个人小利益的考虑,喜欢注意个别人的大肚子而联想到腐败,而不原意观察他们因风吹日晒而黑黝黝的脸膛,总喜欢注意他们的风光而忽视他们为了维护交通安全忍冻街头巡逻的身影。
   边伟同志以身殉职,全社会,我们市民,乃至于我本人,才知道这个职业是最危险的职业之一。很多的时候,我们学法律的人的思维里,总喜欢把行政相对人作为弱势群体而关照,而把执法警察作为强势一方而指责。总喜欢忽略,行政相对人强词夺理甚至无理取闹的时候,我们的执法警察的苦口婆心。以至于,一个美好生命的逝去都没有作出任何的表示,自己感到惭愧。  

  但是,我们不应该一味陷入一个美好正直生命逝去的悲痛之中。  

  在悲痛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我们的执法管理、我们的执法技术上,是不是还存在亟待改进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已经取消了罚款指标的分配?我们在提高交警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上是不是下了足够大的气力?是什么力量促使边伟同志冒着生命危险用身体拦截违章车辆?在科技水平如此发达、车辆登记如此完善的今天,难道就没有其它的查处方法?
   如果用一个生命,才换来了这么一个反思的话,本博主认为,这个代价太大了。  

   在行政领域,行政方强调秩序,强调效率,(如果说还强调“利益”,就不是小集团利益,应该是社会利益);而我们行政相对人则强调的是,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这两方,好像是永远不可融合的双方,看似是对立的。其实不然,它们是相通的,殊途同归。比如,我告交管局的案子,我更愿意把它当作一个公益诉讼,我并非为了20元的蝇头小利,事实上,官司打赢后我也没有去取,还搭进了近200元的诉讼费。有人说,我是为了炒作,这么说,倒是说对了一半,即使认可这种炒作,其目的也是为了促进我们交管部门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最终还是意在促进我们交通秩序的好转。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的案子,与边伟同志的努力,是一脉相通的,当然我要渺小的多----边伟同志是用生命唤起人们的思考,而我则仅仅用不足200块钱和短短的一点时间激发一种意识。  

  边伟同志去了,留给我们的是无穷尽的思考。他唤起的是人们的守法意识、公民意识。他告诉我们,全社会要善待交警,尊重交警,包括交通立法者、交通管理者在内的所有支配交警、掌司交警考评的机构,更要善待交警、尊重交警的劳动,为他们创造一个依法行政、安全行政的环境。   

  向边伟同志默哀!向所有坚守在大街小巷矗立寒风的交警朋友致敬!

2006年2月29日写于豫园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shuofa.blog.inhe.net/tb.do?diaryId=20605

评论列表

1

交警们太横了,对老百姓的车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欺下怕上,肯定是姓边的耍横,才被撞死的,活该!!!
前几天去1大队办事,一个小小的协管还充大鼻子象,什么东西.

发布人:不吃腥的猫 发布时间:2007.1.5

2

呵呵!~~现在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发布人:Anonymous 发布时间:2007.1.6

3

边伟也许是个好警察,也许绝大多数的警察都是勤勤恳恳,尽忠职守的,可是我今天却看到了另外一面。
早晨路过新华集贸,走在大街上被几个穿制服的人拦住了,他们说这条大街不准抽烟,我当时就把烟息了,还是入乡随俗吧,不要给这些协警们添麻烦了,谁都不容易。可那些穿制服的不依不饶,非要把我带到警察局去,三四个人把我围在中间,生拉硬扯把我的衣服都撕破了一个大口子。老百姓的日子实在是不好过,大街上抽一根烟,就遭到如此侮辱。我的心在流血。我随即打110,希望他们能把我从如此困境中解救出来。可是110把我送到新华集贸派出所交待了一下就走了,这是哪几个协警的受聘单位,可想而知,我在那里能得到什么待遇,.....哎.....我也许只能这么感叹,问题是我不这么感叹,我还能如何呢,希望拉扯我的人在审查我的时候给我公平吗?.......哎.......老百姓就只能做老百姓。
本来今天天气很好的,一连几天的雪和雾都散了,太阳那么明媚,似乎环带着几分淘气,又逢周末,是出游的好天气,可硬让几个穿制服的人给破坏了,给糟蹋了........哎......
原本就不富裕,可偏偏出席一些业务会议。就那么一件平时舍不得穿的衣服,如今有了一个大洞。真不知道下次穿什么衣服去出门办事.....哎......艰难啊....

发布人:Anonymous 发布时间:2007.1.6

4

快过年了,警察和家人也希望年过的风光些,在街上向路人收点过路费,也是正常不过的事,不要大惊小怪。不服气的话,就让你的儿子也来当警察,坐在家里享受一下,“红利”给你带来的快乐。

发布人:Anonymous 发布时间:2007.1.6

5

其实边伟平时的表现好像特别一般,不过这次确实是没有错,只是开面包车的人好残忍哦

发布人:Anonymous 发布时间: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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